株洲“网络反腐”经验
发布时间:2009-01-11阅读:0 文字大小:

  湖南省株洲市纪委探索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反腐败工作,在全国推出首个网络反腐操作办法,在网上建立“网络反腐中心”。记者在株洲采访时了解到,这一新举措发挥了网络监督的多重优势,在收到大量检举线索、直接促进反腐工作同时,也明显推动了党政官员接受社会监督,引导社会情绪的合理宣泄。(1月8日新华社
  阅读了《湖南株洲率先建立网络反腐中心监督党政官员》这篇新华社的报道,笔者感到,新华社的报道本身就蕴涵着推广株洲“网络反腐”经验的意义。
  报道不仅详细介绍了株洲“网络反腐中心” “由个人行为上升到集体行动”、经历了最初的网民不信任,被认为是做秀,到后来的充分肯定、欢迎的转变过程;肯定了“网络反腐中心”这一“新举措”, 发挥了检举者和纪委互动性强、投诉举报快捷、投诉举报成本便宜、警示教育作用明显、充分宣泄社会情绪等网络监督的多重优势;而且还积极评价了株洲“网络反腐中心”在收到大量检举线索、直接促进反腐工作同时,明显推动了党政官员接受社会监督的效果。这些经验,无疑具有标本意义和推广价值。
  其一,株洲“网络反腐”经验,顺应了网络反腐的大势。有人说,我国反腐进入网络时代,这一说法虽然不一定完全准确,但新兴网络已成为反腐的利剑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除了中纪委开通了网上举报中心之后,现在全国大多数省级纪检监察机关都相继开通了举报网站。在这种背景下,作为地级市的株洲“网络反腐”经验,恰好顺应了当前网络反腐的大势。
  其二,株洲“网络反腐”经验,拓宽了反腐败监督的渠道。网络既是弘扬廉政文化的有力阵地,也是发挥舆论监督的有效渠道。因为株洲“网络反腐”的经验也告诉我们,株洲市纪委接受举报方式过去以来信、来电和来人为主,网络反腐措施出台后,上网检举的数量已超过这三种方式之和。这就意味着网络越来越成为反腐败监督宽畅渠道。
  其三,株洲“网络反腐”经验,为查办案件提供了方便。网络是反腐的利剑,近两年来,不少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如山东省济宁市原副市长李信案,黑龙江省原省政协主导席韩桂枝案等,都是由网站首先揭开的。株洲“网络反腐”经验也证实了这一点。2008年5月,原株洲市纪委书记杨平实名上网不久,有人在网上向他举报株洲质监处处长陈世湘腐败问题。市纪委在查办这起案件过程遇到困难时,不断接到举报人通过网络提供的此案细节,从而为案件的查办扫清了障碍,成功查办了这起株州市官员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
  其四,株洲“网络反腐”经验,汇聚了强大的民意。株洲市实施“网络反腐”后,广大网民为反腐倡廉工作建言献策,有效地调动和聚集着全民的反腐力量。他们的经验表明,网络舆情汹涌,昭示着民众并不缺乏反腐的热情。对于公权力机关来说,如何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尊重民意表达,并更好地汲纳和整合民间智慧来推进反腐败向纵深发展,已是一个现实而紧迫的课题。
  最后,株洲“网络反腐”经验还告诉我们,网络反腐较传统监督具有巨大的优势,能倒逼党政官员自觉接受监督,而且对干部廉洁自律来说是一种无形的鞭策。正如株洲市原纪委书记扬平所说得那样,网络是个很好的平台,只要利用好这个平台,对反腐倡廉工作有百利而无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