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市直机关纪工委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0-04-12阅读:0 文字大小:

 
   2010年,市直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两型城市”、加速淮南崛起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1、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精神。把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重要决议等文件纳入市直机关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科级干部培训班课程。深刻了解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基本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2、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做到执行有力、务求实效,切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
       3、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协助工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健全完善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考评机制。统筹各方关系,加强定期检查和专项督察,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切实贯彻《廉政准则》
       4、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确把握贯彻实施这项法规的任务和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比照《廉政准则》的规定,加强对科及以下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对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加大执行政治纪律力度,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禁公开发表或散布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6、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引导党员干部保持高尚情操和良好作风,及时发现和纠正少数党员干部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的改进,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三、坚持创新,继续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
       7、继续开展电化教育活动。贯彻《市直机关反腐倡廉电化教育播放制度》,加大管理的力度,保证电教活动的实效性。年内举办一次反腐倡廉电教片观后感征文活动。
      8、继续推广警示标牌、廉政文化走廊建设活动。
       9、逐步推行科级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制度。
      10、年内举办一次廉政教育为主题的书法、绘画、摄影展览。
      12、办好“市直党建网”党风廉政建设板块,保持更新速度,丰富网页内容,注重信息反馈。
        四、加大力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13、继续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市直机关党员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对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14、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发挥群众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积极作用。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建立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和排查制度。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确保办案质量。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大重大典型案件剖析这力度,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地堵塞腐败发生的漏洞。
       五、强化队伍,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15、加强纪工委委员和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培训。增强“五种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工作队伍,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中共淮南市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2010年3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