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惩防“小职员”腐败
发布时间:2011-07-20阅读:0 文字大小:

    近年来,天长市检察院共立案查处科级以下的“小职员”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50件,涉案金额1103万元。从查处情况看,涉案人员“级别不高、权力不小”,大多位居管人、管财、管物的关键岗位。

“小职员”是直接与老百姓接触的基层干部,他们以权谋私,或利用职权与群众争利,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直接使党和政府的威信受损。因此,“小职员”腐败问题也应引起高度重视。对待 “小职员”违纪违法,要制度与教育并重,监督与惩处双管齐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才能达到良好的惩防效果。

要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目标相关人员的教育管理。教育是惩防体系建设的基础,是帮助党员干部筑起廉洁防线的关键环节,只有对那些手握实权的“小职员”不断加强反腐败教育,才能促其始终保持清醒和自律,实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

要完善管理机制,堵塞漏洞。很多“小职员”岗位特殊,他们往往利用管理上的漏洞,凭借手中的权力,违纪违法。这就需要不断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加强管理,减少漏洞,用制度制约权力,让权力安全运行。

要严格监督和制约。随着各部门内部制约机制日趋完善,“小职员”通过岗位便利获取非法利益越来越困难,于是一些掌控一定权力的人便开始 “互助互利”,导致窝案、串案发生。由此可见,权力运行的制约要全方位加强,不仅要重视内部制约,更要重视外部监督,尤其是要加强对权力使用者的监督,只有不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使权力运行在阳光下,才能保证权为民所用。

要坚决查处“小职员”腐败行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治理腐败的重要手段,是惩防体系的刚性环节。对于那些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纪违法“小职员”,必须严惩不贷,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震慑和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