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检查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2阅读:0 文字大小:

淮直通〔2016〕2号

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中共淮南市委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淮发〔2015〕13号),结合工委2015年度党的工作要点及要求,现就2015年度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检查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对象

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中央和省驻淮部分党政机关党组织、部分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二、自查、检查考核时间

2016年2月22日之前,由各单位对2015年度党的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工委将于2月23日—3月22日,组成检查考核组对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考核(具体分组另行通知)。

三、检查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市直机关党的工作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党组(党委)或领导班子重视和加强机关党的工作情况;机关党组织完成党建基础工作任务情况;完成年度机关党建工作主要任务清单、重点工作任务及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情况;工委领导班子及职能部门综合评价情况。具体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件(《2015年度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检查考核细则》)。

四、检查考核方法

1.自查自评。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对本单位党的工作开展情况逐项逐条地进行对照、自查,要健全完善各类台账,各项资料要整理、归类、齐全,要写出自查书面总结材料和自查评分,并于2016年2月22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档材料报送工委组织部。电子邮箱jggw-zzb@163.com;电话:5361319;6678392。

2.现场检查考核。采取“听、查、看、议”的方法进行。“听”就是听取各单位分管领导或机关党组织书记的汇报。各单位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全部参加汇报。“查”就是查阅各单位有关制度、文件、活动开展情况的记录、佐证图片或音频视频资料。主要包括党组(党委)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议记录、党建工作计划及制度规定,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记录和党组(党委)成员讲授党课材料,党组织日常活动记录,“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记录,上级党组织要求报送的各类材料、信息等资料。“看”就是看党员活动阵地建设情况,看党建工作成果展示。并随机抽1--2个基层党支部,看开展党建工作的具体情况。“议”就是在单位自查、专题汇报、实地查看的基础上,由检查考核组依照《2015年度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检查考核细则》,对每个单位进行综合评分。现场检查考核的具体时间由各单位与检查考核组联系后确定。

五. 考核等次及结果运用

1.考核等次。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等次,得分75—90分以下的为良好等次,得分60—75分以下的为合格等次,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次。

2.考核结果运用。(1)将各单位考核结果上报市委和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抄送市委有关部门,作为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依据之一,中央和省驻淮单位考核结果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2)将综合考核得分折算后,作为市直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加强机关党建情况”的考核分值。(3)将考核结果作为评选表彰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或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两次被评为党建工作优秀等次的,择优向市委推荐表彰。(4)将考核结果向各单位反馈,提出改进意见。对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实行重点帮扶,限期整改。

六、检查考核要求

本次检查考核纳入市委对各单位党的工作综合考核评价及全市2015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各单位在自查自评中要严格按照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不得弄虚作假。同时,要做好各类资料的归档管理。

附件:《2015年度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检查考核细则》KHXZ.doc

中共淮南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