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0阅读:0 文字大小:

 

 淮直通〔2014〕34号

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治理货物运输车辆

超限超载宣传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根据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为深入宣传《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就机关开展治超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实施方案部署,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利用市直机关的政治、组织、人才和平台优势,大张旗鼓、广泛宣传条例精神,使治超工作在机关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在市直机关营造浓厚的治超氛围,切实发挥好市直机关在治超工作的模范带头作用,把治超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二、时间安排

2014年8月25日至9月30日。

三、具体内容

1、开展一次《条例》进机关活动,做到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职工条例人手一份;

2、组织市直机关《条例》知识测试,使机关人员普遍了解条例内容和相关知识。

3、市直机关7个党建工作联系片区召开会议,分别组织条例精神的学习,加强对《条例》的培训,督查市直各单位治超学习落实情况;

4、市直机关涉及治超的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能,举办治超执法人员和货源单位、货运企业、货运车辆驾驶员学习条例培训班;

5、市直各单位要利用政治学习日、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宣传橱窗、电子屏幕等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使治超工作在机关人人皆知

6、市直沿路、沿街有独立办公大楼的单位要按照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悬挂宣传标语、横幅。

7、工委利用市直机关党建网和淮南日报双月评选“十佳好人好事实事”平台,宣传开展治超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

    四、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治超工作是我市当前重要的一项中心工作,关系到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详细做好宣传计划,组织完成好宣传工作任务。工委成立治超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要形式多样。要按照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开展治超工作学习、宣传工作,从单位实际出发,精心安排宣传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三要注重效果。要增强宣传的影响力和吸引力,确保宣传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件: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宣传口号标语

                           市直机关工委

                             2014年8月25日

附件:

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宣传口号标语

  

    1、全面治理超限超载,保护路桥关爱生命 

    2、治理超载规范市场,合理运价守法致富 

    3、修路铺桥造福社会,超限超载贻害无穷 

    4、打击违法改装车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5、坚持依法治路,治理超限超载 

    6、治理超限超载,建设平安淮南 

    7、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遏制超限超载运输 

8、认真贯彻《条例》精神,全面治理超限超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