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直通〔2013〕10号
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第四届“读书月”
活动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单位)党组织: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市直机关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积极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爱读书、读好书,大力营造机关重视学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现决定在市直机关开展第四届“读书月”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二、举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主办,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协办。
三、活动时间
4月23日至5月23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知识测试活动。旨在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十八大报告和党章的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测试。
(二)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知识竞赛。竞赛内容包括党的十八大精神、新党章及其他相关党的知识。各单位在预赛的基础上,5月20日前选拔3人组队参加复赛,复赛前8名参加电视决赛。
(三)开展“市直机关十佳学习品牌”评选活动。对评选出来的“市直机关十佳学习品牌”, 工委进行通报表彰并颁发奖牌。
(四)举办专题讲座。邀请有关专家举行读书专题讲座。
(五)开展优惠购书活动。4月23日至5月3日,到市新华书店购书一律享受8.5折优惠,市直各单位党组织请于4月中旬到工委宣传部领取购书优惠卡。
(六)举行活动启动仪式。4月23日上午在市新华书店门前广场举行读书月活动启动仪式。
(七)举办大型书市活动。在政务新区A座开展售书活动,现场优惠售书。
(八)开展读书征文活动。在淮南日报开设专栏开展读书征文活动。
(九)结合实际开展读书活动。机关各级党组织在活动期间,可通过开展读书征文、读书论坛、读书专题讲座、读书报告会、读书知识竞赛、读书演讲比赛以及精品图书推荐、向基层捐赠图书等系列活动,为机关干部职工搭建读书平台,创造良好的读书环境。
以上部分活动将另行发文做具体安排。
五、有关要求
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把“读书月”系列活动做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的有效载体,抓紧抓好。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机关读书活动,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努力营造良好的读书学习氛围,通过读书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
附件:市直机关第四届 “读书月”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市委宣传部
市直机关工委
2013年4月10日
附件:
市直机关第四届 “读书月”活动组委会
主 任:
陆 扬 市直工委书记
李 萍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主任:
孙 蔚 市直工委副书记
李小松 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 员:
焦 伟 市委宣传部理论科科长
宫 涛 市直工委宣传部部长
李周辉 市直工委宣传部副部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孙蔚兼任办公室主任,焦伟、宫涛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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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陈儒江部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