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直机关第十届“读书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7阅读:0 文字大小:


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这条主线,进一步弘扬奋发向上主旋律,积极引导市直机关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市直机关理论武装水平,现决定在市直机关开展第十届“读书月”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书香机关乐享阅读  共庆祖国七十华诞

二、举办单位

市直机关工委主办,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协办。

三、活动时间

4月23日至5月31日

四、活动内容(共七项)

(一)举行活动启动仪式。4月中下旬,举行“书香机关乐享阅读  共庆祖国七十华诞”主题活动启动仪式。

(二)举办经典书籍进机关活动。在政务中心A座开展售书活动,5-8折优惠售书,时间另行通知。4月23日至12月31日,到市新华书店购书一律享受8折优惠,市直各单位党组织请及时到工委宣传部领取购书优惠卡。

)命名第申报第批“机关书屋”。结合“读书月”活动启动仪式,对评选出的市直机关第五批“机关书屋”进行授牌。请各单位于4月10日前将申报表(见附件1)报工委宣传部邮箱。

第六批“机关书屋申报条件:一是有场地设施。有固定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配有满足阅读的桌椅板凳及其他相关设施。二是有书籍报刊。藏书数量500册以上,报刊8种以上,杂志种类多样。三是有规章制度。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四是有经费保障。保障经费充足,图书补充经常。五是有成果展示。有读书心得、文章、调研报告、学术论文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发表。请各单位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参选第六批“机关书屋”的申报表报工委宣传部,2020年组织评选。

(四)表彰“十佳读书案例”和“十佳悦读家庭”。各单位于6月28日前,将“十佳读书案例”和“十佳悦读家庭”电子版申报表(见附件2、3)报工委宣传部邮箱,纸质版盖章报工委宣传部(A座315办公室)。

1.“十佳读书案例”评选条件。主要针对近年来市直各单位开展的各种读书学习和读书交流活动。评选条件:(1)坚持正确的读书学习导向,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多读书、读好书,着力提升理论水平、文化素养和知识技能;(2)坚持工作创新,善于利用互联网丰富学习资源,读书活动形式新颖、特色鲜明;(3)读书活动成效明显,干部职工积极性高、参与面广,形成了比较丰富的学习成果。

2.“十佳悦读家庭”评选条件。评选旨在树立爱书、读书、用书的家庭读书导向,积极营造亲子阅读、快乐阅读、分享阅读的家庭读书氛围。评选条件:(1)家庭有一定数量藏书,可包括音像制品、期刊杂志;(2)每年有确定的读书计划,家庭成员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家庭阅读气氛浓厚融洽;(3)每年有一定的购书经费支出;(4)积极参加机关或社会各类读书活动,积极借助新媒体进行阅读;(5)家庭成员读有所得、学以致用,有良好的读书笔记习惯,在文学、艺术、理论创作等领域取得一定成果。

(五)组织开展“我和我的祖国”市直机关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征文比赛。作品应紧紧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以“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为视角,生动展现在党的领导下各行业各领域取得的辉煌成就,表达个人对祖国的赤子之情。市直各单位至少要报送1篇征文,来稿控制在1500字以内,5月31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发至工委宣传部邮箱。

(六)开展“推荐一本好书”和“好书共阅读”活动。各单位主要领导向机关干部职工推荐一本好书,5月上旬前,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将领导推荐的书目报工委宣传部,并简要注明推荐理由。工委对综合排名在前10位的书籍,通过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向广大机关党员干部推荐,开展“好书共阅读”活动。

(七)结合实际开展读书活动。机关各级党组织在活动期间,可通过开展读书征文、读书论坛、读书专题讲座、读书报告会、读书知识竞赛、读书演讲比赛以及精品图书推荐、向基层捐赠图书等系列活动,为机关干部职工搭建读书平台,创造良好的读书环境。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各单位党组织要把“读书月”系列活动做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的有效载体抓紧抓好。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参与、全程参与,扩大干部职工参与面。

2.务求实效。除统一安排的活动外,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要注重总结经验,积极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读书品牌。读书活动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学有所悟、学有所得,确保取得实效。

3.营造氛围。市直机关工委将在市有关媒体对“市直机关读书月”活动情况进行综合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橱窗、内刊、网站、微信等媒介,大力营造读书学习的浓厚氛围,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中共淮南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9年3月25日